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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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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培养方案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作者:    阅读: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252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涉农公共部门、县域政府部门以及乡村基层组织,培养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宽厚的科学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前沿。

    3.具备较好的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指挥、教育、激励与人际协调等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

    (一)采取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促进实践与理论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应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校外导师,并且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学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学位论文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社会实践四个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18课时。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开课单位

    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

    公共

    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笔试

    研究生处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笔试

    研究生处

    研究生综合英

    54

    3

    1

    笔试

    研究生处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36

    2

    2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领域主干课(专业必设课)

    公共管理

    54

    3

    1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政策分析

    54

    3

    1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研究方法

    54

    3

    2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经济学

    36

    2

    2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公文写作

    36

    2

    2

    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

    非学位课

     

     

    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

    乡村治理方向

    中国管理思想与政策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乡村治理理论与实践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社区治理

    36

    2

    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方向

    中国管理思想与政策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资源与环境经济专题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

    36

    2

    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危机管理方向

    中国管理思想与政策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危机管理

    36

    2

    3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36

    2

    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选修课

    不少于7学分

    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

    54

    3

    3-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政策学

    54

    3

    3-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农产品市场营销

    36

    2

    3-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组织管理

    36

    2

    3-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政务

    36

    2

    3-4

    课程论文

    经济管理学院

    必修环节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18

    1

    2

     

    经济管理学院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3

     

    经济管理学院

    行业前沿讲座

    /

    /

    1-5

     

    经济管理学院

    中期考核

    /

    /

    3-4

     

    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实践

    /

    2

    3-6

     

    经济管理学院

    补修课程

    总学分

    本(专业)总学分36学分社会实践计入总学分

    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 、课程论文 、实验设计 、口试。

     必修环节

    1.社会实践(2学分)

    积极联合相关政府或非政府公共机构,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实践训练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工作开展实践。严格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其他环节

    包括: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新生入学后的1个月内完成。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改个人培养计划应得到导师、学科和学院的批准。

    2)开题报告: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查阅文献资料、结合社会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并有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2名是专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开题包含文献综述与研究进展等。

    3)中期考核: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考核,需填写中期考核表。考核内容包括: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读书笔记、调研报告、参加科研或者获奖的材料、中期总结、论文进展等。考查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4)实践考核:社会实践包括参加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和到相关政府、非政府公共机构或校外实践基地开展实践训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结合工作开展社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训练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研究生不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应紧密围绕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涉农公共部门、县域政府部门以及乡村基层组织的管理,结合自己的工作领域、工作岗位和公共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展开论文研究。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政策分析,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探讨等,着重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

    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实施预答辩制度。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重点解决农业和农村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同时要求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或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奖(优秀奖可免获奖团队1位学生公开发表论文,三等奖可免获奖团队2位学生公开发表论文,二等奖可免获奖团队3位学生公开发表论文,一等奖和特等奖可免获奖团队全体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应至少有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匿名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完成所修课程的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学科负责人签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签名: